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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具備勞保身份的員工在公司身亡
- 詳細內容
- 類別: 人資大小事
- 建立: 12 十二月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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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伯伯在甲公司是投保年資超過15年,年滿55歲退職的身份,也領了老年給付,之後在2010年8月到A公司就職,並依勞保法規定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至今。今日上午呂伯伯在A公司裡因為心肌梗塞昏厥過去,同仁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,到院後持續急救無效而離世。
由於呂伯伯在甲公司已領過老年給付,在A公司身亡時不具備勞保身份,因此A公司無法辦理「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」的申請作業,僅能由呂伯伯的眷屬(目前有投保勞保的配偶或子女)申請「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」,A公司也只能另外為其申請員工團體保險的壽險理賠。
看到這裡,或許有人會有所疑問,既然有投保勞保,為何不能申請勞保理賠?那是不是根本就沒必要再加保?
請注意,呂伯伯投保的是「職業災害保險」,倘若是不幸發生職業災害時,還是可以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,而勞工保險的給付範圍是連同普通事故都可列入申請給付,諸如 : 生育、傷病(含職災)、失能、老年、本人死亡、家屬死亡…等。
所以,接下來就得由呂伯伯的家人決定,由哪位勞保保額較高的眷屬來申請「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」。
天有不測風雲,人有旦夕禍福,我們無法知道下一秒或明天會發生什麼事,所以平常還是要多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,尤其是具有慢性病史的人,在開始感到身體有異狀時,一定要儘快回診就醫,寧可多花幾次的掛號費,確保病況能被早點被控制,千萬不要拖,不要為了「等」而迎來生命的最後一刻,讓家人親友傷痛。